清单明责,履职尽责有明细。制定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细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履职要点,将“两个责任”细化为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汇报、分析调研、监督检查、谈心谈话、宣传报道、述责述廉、评议考核等9大类,建立内容清晰明确、共性个性结合的责任清单。与此同时,将全程记实工作向基层延伸,覆盖科室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自身责任。
全程记责,工作开展有痕迹。强化日常工作留痕管理,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统一印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笔记本》,下发给全体履责对象,并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职责的具体要求。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抓好责任落实的同时,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笔记本》,及时记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并提供现场照片、讲话提纲、宣传报道等相关资料,做到履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实时督责,责任落实有跟踪。驻局纪检组和局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每季度检查等方式,对“两个责任”履职情况和全程留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检查履职的完成情况,又检查记录的真实问题,既实时提醒,又树立标杆。同时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留痕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严肃问责,失责必问有追究。制定相关问责制度,对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全程记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考评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评倒数三名的责任主体,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邱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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